卢鸿一(?—740年前后),一名鸿,字浩然、颢然,唐代诗人、画家,原籍幽州
范阳(今河北涿县东北),后迁居洛阳,隐居嵩山。博学善书,尤工篆籀与八分书,
山水画得平远之趣,与王维齐名,代表作为《嵩山十志》与《草堂十志图》,其图
有摹本收录于《故宫名画三百种》。
开元初年,唐玄宗多次遣使至嵩山征召,卢鸿一均辞不应命。开元五年(717年)玄宗再颁诏敦促,次年卢鸿一被
迫应召入洛阳,但拒行拜礼,辞授谏议大夫,获赐隐士服及官营“东溪草堂”后归山。
此后在嵩山聚徒五百余人讲学,并绘《草堂十志图》记录隐居胜景。其骚体诗集
《嵩山十志》十首收录于《全唐诗》,描绘隐逸生活及嵩山景致。晚年仍向朝廷
进言政事得失,获赐岁供米绢药物。